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全国生态日】法护绿水青山,共绘美丽中国画卷——梨树县人民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8-15 13:45:37 打印 字号: | |

为迎接第二个 “全国生态日”,进一步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共绘美丽中国画卷,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走进梨树县某村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黄檗(黄菠萝)是主要生长在我国东北地区的一种极为珍贵的物种,不仅被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也系珍贵的药、材两用树种。近年来,过度采伐、人为剥皮等行为层出不穷,造成黄檗死亡,致使其资源匮乏,故而保护黄檗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刻不容缓。

2023年末,梨树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被告人钟某某未经批准在山上开荒时用手铝铝倒18棵黄檗树,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为进一步提升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法律意识,梨树县人民法院干警前往村子对村民进行普法宣传。

干警与村民一同来到了黄檗生长地,实地指认了黄檗的形态特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村民讲述违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受到惩处的相关典型案例,并阐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呼吁村民要遵纪守法,爱护植物,保护环境,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践行者、推动者、守护者,共同参与建设美丽中国。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下一步,梨树县人民法院将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路径、新手段,进一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审判职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注入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梨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