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热点新闻
以案说法,拒绝危险驾驶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07-19 15:15:56 打印 字号: | |

危险驾驶罪入刑法已经十年之久,但是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却一直居高不下,群众对于酒后驾车还存在认识不足和侥幸心理。所以对于危险驾驶案件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就有助于提醒广大群众远离危险,将平安出行理念记在心坎上,刻在骨子里。

审监庭在审理危险驾驶案件过程中,一些人对危险驾驶罪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抱怨“不就是喝了一点酒骑摩托上道吗,多大个事”,以为在法院开完庭就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了。为了加强危险驾驶的宣传,提高群众学习交通法规的积极性,深刻认识到文明守法驾驶是关爱家庭、珍爱生命的具体表现。在每个庭审过后,刘秀平法官都会耐心的对罪犯进行说服教育,从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定、定罪标准、处理结果及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进行全方位的讲解,以惨痛的事故案例,让每个危险驾驶的罪犯都意识到安全文明驾驶的重要性。刘秀平法官还会对刑期的计算和刑罚的性质以及在服刑或缓刑考验期内的注意事项进行叮嘱。在庭审过后的执行阶段,刘秀平法官还对一些家庭情况比较特殊的缓刑罪犯进行回访,并和罪犯所在村委会取得联系,希望村上对家庭困难的罪犯给子适当的帮助,使其能够和普通人一样获得工作的机会。生怕因为当事人违反缓刑考验规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

有些人不懂法或存在侥幸心理,法官不厌其烦、面面俱到对每个罪犯都进行释法明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使他们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做文明的驾驶员。

 
责任编辑:梨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