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企业复工复产有序进行。按照上级党委、上级法院关于组织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要求,5月18日,梨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春和带领民一庭庭长陈洪伟、法官王立新到吉林省梨树县大顶山硅灰石有限责任公司及梨树县汇丰大药房,为企业保驾护航、排忧解难。
“今天我们到企业来,就是看看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帮助。”在走访过程中,王春和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详细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并就企业在疫情期间材料供应、物流运输及企业涉法涉诉情况进行交流。
座谈会上,企业负责人对法院的到来表示感谢,并就企业复工复产后安全生产、用工合同等问题进行了咨询,同时希望法院能多多对企业进行走访,多助企业提高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随后,王春和一行又来到了汇丰大药房,详细了解经营情况,他要求,要充分发挥好“哨点”作用,发现问题立即登记上报。每天要做好防疫工作,对进店人员扫吉祥码登记,做好店内消毒。如遇到法律问题,要与包保法官及时沟通。负责人对法院的到来表示欢迎,并表示一定会让老百姓买到放心药。
下一步,梨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