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梨树县人民法院郭家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姑侄间土地经营权纠纷案,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达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该纠纷双方为姑侄关系,且原告是一名聋哑人,1998年第二轮土地调整时,以原告刘某凤为代表承包了梨树县蔡家镇拉腰子村十组的1.395公顷土地,承包方家庭成员为刘某凤、及其父母刘某江、李某珍,共承包地块三块,承包期为199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该土地中刘某江、李某珍的承包责任田共计0.9公顷,自2000年起便由被告刘某的父亲刘某宝耕种。该土地承包户内的成员刘某江、李某珍相继去世,被告的父亲刘某宝也去世之后,涉案土地便一直由被告刘某以继承为由耕种获得收益。原告在多次沟通索要土地经营权未果后,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自2022年1月1日原告父亲刘某江、母亲李某珍的0.9公顷土地经营权。案件受理后,郭家店法庭法官王鹤立即深入到纠纷土地现场了解情况,走访村里知情邻居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并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做了调解工作。
经查,原告及原告父母均未与被告刘某或被告的父亲刘某宝签订涉案土地的承包合同,原告的父母也未与被告刘某的父亲签订过任何赡养协议。所以,被告根本无权耕种案涉土地。在现场,王鹤对双方当事人侧重亲情教育,要常怀宽容心,同时进行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反复安抚说服,缓和了姑侄间的情绪,最后,双方均做出让步,原告撤回诉讼,双方握手言和消除了彼此的隔阂,一场土地纠纷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下一步,郭家店法庭将进一步深化矛盾多元化解,真正做到解民忧、办实事,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获得感,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