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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赡养费送上门 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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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1-07 15:47:05 打印 字号: | |

谢谢你们,跑这么远来给我送钱,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家住梨树县沈洋镇大孤山村的邢某和伍某二老从孤家子法庭干警手中接过赡养费,激动地握住干警们的手,连声道谢。”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然而父母和子女因为种种原因发生赡养纠纷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不,邢某和伍某就因为赡养问题和孩子打起了官司。家住沈洋镇大孤山村的邢某和伍某育有两个孩子邢某1、邢某2。2021年10月,因赡养问题,二老一纸诉状将邢某1、邢某2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其履行赡养义务。梨树法院最终判决邢某1、邢某2每人每年向其父母邢某和伍某支付赡养费2000元,共计4000元。

判决生效后,邢某1、邢某2并没有履行义务,于是孙海鑫再次找到了邢某1、邢某2,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邢某1、邢某2终于将赡养费交给法庭,由法庭代为转交。

考虑到天气较冷,加上二位老人年事已高,且身体患有疾病,孙海鑫决定上门送赡养费,交到二位老人手中。看着老人欣喜的面庞,孙海鑫动容地说:“二老,您放心,我们每次都会来送这笔钱的,您注意身体!”

冬季虽寒冷,但梨树法院人致力于通过每个案件的公正审判、每起纠纷的温情化解、每个环节的司法关怀,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暖暖的”司法温度。

 
责任编辑:梨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