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因借钱不还引发纠纷,导致邻里朋友反目甚至闹上法庭的情况。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榆树台法庭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家住金山乡旱河沿村的村民李某和王某是邻居,多年前李某向王某借款购买春播备耕所用的种子化肥,王某得知借款用途后答应了李某的请求,并提出自己购买种子化肥时帮李某顺道购买,货款自己先行垫付,二人约定等秋收后李某还款即可,李某欣然接受了王某提出的方案。结果由于气候问题导致了李某耕种的土地收成不好,李某怀疑是王某为其购买的种子化肥有问题,拒绝偿还欠款。
为了便于了解案情,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关继春法官亲自前往李某和王某家中,就该起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和农业生产中导致歉收的因素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在法官耐心的劝导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表示愿意立即归还借款,双方在王某家中握手言和。
下一步,梨树法院将继续立足实际,不断持续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用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