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从立案到结案,拿到这笔钱,仅用了短短七天时间,特别感谢你们法官,我以为我的钱要不回来了呢,你们可真是百姓的好法官啊!”当事人王某激动地说。”
案件经过:原告王某从事木炭生意,被告邓某经营一家烧烤店,邓某到王某的店内购买了6000元木炭,并约定好给付货款时间。但是到了还钱的时间,被告却迟迟没有还钱,给原告的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同时也极大的伤害了原告对被告信任,邓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
在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后,为了把矛盾消化在诉讼之前,王丹法官想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案件,因为原告对被告信息了解不充分,只能提供被告的电话以及姓名,不能提供准确的现居住地址,王丹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到被告,希望被告能够来到法庭,但被告表示不接受调解。随后,王丹立即作出决定,进入诉讼程序。庭审前,梨树法庭用电子送达的方式向被告发送了应诉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材料。最终,经过法庭审理,被告于开庭当日完成了全部给付义务,使这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俗话说,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只有大家都坚守诚信原则,我们的社会才能变得更加美好和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