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黑土地资源,遏制违规占地、乱搭乱建行为,推动诉前调解机制有效运行。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案件进行集中调解。
为保证此次行动正常开展,县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宋志军带领行政庭庭长赵艳平、法官姜凤欢、书记员孙锰联合县检察院和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对南杏山村刘某、榆树台镇张家街村乔某、刘家馆子镇李某、四棵树乡王某的违法建筑进行现场走访。通过走访得知,上述当事人在耕地(基本农田)上违规建设养殖设施进行畜牧业活动。据了解,自然资源局已对违法占地的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当事人并未履行义务。为此,宋志军等人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讲解保护黑土地的重要意义以及违法占地的不利后果,当事人均认识到错误,主动缴纳罚款,并表示将在限定日期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
下一步,梨树法院将继续强化与政府部门的有效对接,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司法责任,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