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至高无上的法槌,心中的天平从未倾斜过。在从业生涯的27年里,她怀揣着那份初心、执着与热爱,用满腔的热血,书写着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她就是梨树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艳平。2006年12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4月被四平中级法院荣记三等功一次、2014年2月被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一次、2017年1月被省高院荣记二等功一次、2019年被省法院评为优秀法官。
扎根基层,用心办案追梦行
1993年12月,赵艳平入职梨树县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已整整二十七年。说起赵艳平,周围同事的印象总是踏实、低调、能干、负责任、有担当,所有的形容词都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词汇,但是透过这些词汇,我们可以看出,她是如何在平凡的岗位中创造出不平凡。在与基层群众接触的27年间,赵艳平深有体会,“每一位走进法庭的群众,都是遇到了自身不能解决的难题,内心更多的是委屈和焦虑,他们最需要的是得到法官细心的调解,公正的判决。每一件案件对我来说,只是付出了时间和精力,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意味着以后生活的改变。”在书记员工作期间,赵艳平“以法办案,用情说理”,化解了众多较为尖锐的家庭问题。在办公室财务工作时,赵艳平负责单位内部财务工作,她做事一丝不苟,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得到单位同志的一致认可。审判监督程序是司法纠错程序,赵艳平在办理此类案件期间严格遵循司法为民的审判理念,严守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其正确的办案理念得到众多当事人的称赞与认可。无论在哪个岗位,赵艳平始终将“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自己的信条,她认为身处基层,能够通过个案的处理,妥善化解纠纷,既可以造福一方百姓,又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不仅是自己的职责所在,更是自己的一种幸运,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能够裁决是非,维护正义。
情系百姓,耐心细致接地气
赵艳平办事有自己的原则,无论是审判还是调解,都不强硬、不冰冷。她认为,这样办理案件,才最“温柔”,才是真正地融法、理、情于一体。2012年,赵艳平调入行政庭工作。她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初期正是辖区范围内房屋征收案件大量涌入法院时期。因房屋征收量大,情况复杂,赵艳平多次与同事一起深入征收现场协调工作。在掌握案件情况后,她主动挑起重担,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口头指导或出具书面材料的方式为行政机关有序进行房屋征收工作提供司法建议,为后续县辖区内行政机关开展房屋征收工作提供了参考。2013年,四平中院将26件涉及四平市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案件指定梨树法院审理。赵艳平紧急受命,在对案件进行详细的了解后,主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经过多次促膝交谈,6户人家在第一时间与政府达成了补偿协议。其他案件,经赵艳平在庭审过程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几户当事人在庭后也都与政府达成了补偿协议。最后该批案件全部以和解方式结案,人民群众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2014-2018年期间,赵艳平致力于扎实做好审判工作,各项工作指标在全院名列前茅。受理包括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非诉执行、国家赔偿案件等各类案件共计300余件。与此同时,为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赵艳平积极服从院内工作安排,协助执行局办理20余件执行案件,并全部完成执行程序。2019年,赵艳平办理各类案件共计120余件。“办案过程中,仅讲法律条款是不够的,要注重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就事、就情、就理地讲,真正化解当事人的怒气和怨气。”赵艳平说,凭借真心、实在、细致的工作作风,赵艳平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今年,为积极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建立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梨树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将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落到实处。赵艳平勇担重任,积极协调相关工作的开展,在她的调动组织下,梨树县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25日在诉讼服务中心挂牌成立“诉前协调化解中心”,为行政案件诉前化解开通协调渠道。中心成立后,赵艳平带领行政庭工作人员全面开展工作。截至4月26日,实现诉前化解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4件,包括梨树县自然资源局20件、梨树县林业局4件。梨树县自然资源局案件中有11件系建设村公路占地问题。因涉及公共设施项目,经协调,自然资源局部门表示可协调为其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其他9件系个人违法占地建房等案件。经诉前督导执行,该类案件(包括林业局案件)被执行人均同意自行履行包括拆除地上违法建筑,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对涉案林地进行还林)、缴纳罚款等在内的处罚决定内容。
27年过去了,年近五十的赵艳平依旧那么干练,得体的服装,清脆的声音,沁人的笑容。这些年来,疲累、委屈固然有,可她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用“公心”审理每一案件,以“诚心”善待每一当事人,以“热心”帮助困难群众,以“耐心”打消群众疑虑。她以自己的言行,彰显了人民法官的人格魅力,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