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7日,孤家子法庭收到当事人为表示感谢送来的一面锦旗。
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聂某与张某建立恋爱关系,在此期间,聂某为张某汇款共计90555.90元,后双方解除恋爱关系。聂某遂向张某微信索要汇款,在多次协商未果后,聂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汇款。
孤家子法庭在立案后,孙海鑫法官对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双方达成初步意见,但在签署调解协议时张某反悔。法官遂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后,法官再次耐心的与张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沟通,进行法律释明,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当即给付10000元,余款50000元定期给付。聂某在事后对孤家子法庭法官审理案件的过程及耐心细致的工作非常认可,特意制作锦旗一面,送到孤家子法庭,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