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梨树法院梨树法庭成功利用诉前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方式,调解审结一起同事关系间的借款纠纷案件。
2014年,余某波与董某洋二人在新加坡一起工作,系同事关系。2015年1月8日,董某洋以家属在家做生意资金短缺向余某波借款7000元新币;同年2月24日,董某洋以家属在家做生意资金短缺再次向余某波处借款2000元新币,并出具借条两份,未约定还款期限。2017年,余某波因回家需要资金向董某洋催要借款,董某洋拒接电话。近几年余某波多次向董某洋催要,董某洋并未回复,至今分文未付。现如今董某洋已无法联系,无奈之下,余某波将董某洋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余某波的诉求。
案件受理后,梨树法庭考虑到原被告系同事关系,判决可能会导致双方关系恶化,于是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尽最大努力修复双方关系。王丹法官站在双方立场,从情理法多个角度进行劝解,并利用多元调解方式通过线上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全程实现互联网审理案件,充分利用了诉前调解平台、移动微法院等方式,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并在线上签字确认,纠纷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自开展智慧法庭建设以来,梨树法院在实现网上立案同时,对因工作性质及工作地点都在外地、或者其它特殊情况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案件当事人,通过借助互联网“云”庭审系统,采用网上连线的方式进行开庭审理或者调解,让当事人在线上就能参加庭审,既节省了诉讼成本,又极大地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梨树县人民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宗旨,在调解案件的过程中让当事人双方“化干戈为玉帛”,真正实现了把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放在心上,办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