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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暨王福山案件“黑财清底”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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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9-16 14:36:28 打印 字号: | |

9月10日,梨树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暨王福山案件“黑财清底”专题会议。梨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莹主持会议并讲话。

就做好王福山涉黑案刑事财产刑执行工作,张莹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责任,坚决落实各级党委工作部署。王福山涉黑案件是吉林省20件重大涉黑案件中影响较大的一件,对王福山“黑财清底”是摧毁王福山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剥夺其再犯能力、以确保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经程序。全院干警要识大体、顾大局,明确自身职责,全身心投入到此项工作中去。要主动请示汇报,及时沟通协调,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展开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对遇到的难题和阻力,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进行汇报和请示,并做到全程留痕。对需要相关部门协助配合的事项要及时通过县委政法委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执行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张莹强调,要精心组织谋划,密切协作配合,奋力夺取“黑财清底”工作全面胜利。执行局要统筹谋划,做好涉案财产的调查、核查、登记确认、异议审查、评估拍卖等工作。院内其他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做好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刑事案件甄别、民事诉讼引入、行政程序审查、舆情监控等相关工作,举全院之力,坚决打赢“黑财清底”工作全面胜利。要树立大局意识,逐层压实责任,全力做好舆情和信访维稳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要全力做好政策、法律的宣传讲解,对出现的舆情和集体信访案件及时向市、县领导小组汇报,认真迅速研究制定舆情处置和信访化解方案。张莹要求,要妥善处置涉案财产,全力挽回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要谨慎行事、扎实稳妥,在财产处置过程中,既要“”实事求是“”又要“依法依规”,并充分征求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意见,通过依法处置使涉案财产价值最大化,使非吸退赔、没收财产及罚金刑执行到位率达到最大化。

 
责任编辑:梨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