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梨树法院民一庭依法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案件的过程并不复杂,但由于原告陆某在梨树县榆树台镇,当时榆树台镇因疫情原因正处在封闭状态;被告吴某和刘某是黑龙江人,正在绥化市的家中;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也位于黑龙江省。三方当事人均处于疫区,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开庭审理就成为了一个难题。
为尽快处理案件解决纠纷,有效避免疫区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主审法官陈洪伟决定采取互联网开庭的方式,适用“云端开庭”的办法,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中,合议庭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与当事人对话,组织三方当事人“隔空”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依法、有序、严谨、规范,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最终案件得以化解。
疫情防控期间,梨树法院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运用“云端开庭”的方式进行远程视频庭审,实现了各方“不见面”、庭审“走云端”、审判“不停摆”,在保障被告人权利和人身安全的同时,提升庭审质效及案件进度,切实做到了审判执行与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