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官方微博
【醉驾入刑】梨树法院提醒:喝酒开车需谨慎!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8-26 10:36:18 打印 字号: | |

我就是酒后开车了,没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就犯罪了呢?”“我酒后开的是拖拉机,摩托车也构成犯罪么?”“我就是从家到饭店的距离,这么近也不行啊?”“哎呀,不会那么“巧”就被交警抓到吧?”醉驾已经入刑多年,却仍然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不知法、不懂法,还有一些人知法犯法抱着侥幸心理,不懂法不能成为你犯罪的理由,知法犯法更是对法律的亵渎。”

那么到底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呢?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及公共安全的在众多的危险驾驶罪中,醉酒驾驶和校车超载,在我们生活中最常见,也是最容易发生的。什么是醉酒驾驶?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就触犯了刑法,就要受到刑法的制裁。机动车包括拖拉机,摩托车等,在众多危险驾驶案例中,摩托车也是犯罪较多的工具,因其速度快,容易驾驶,很多人无证无号牌就敢驾驶。根据粗略统计,我国交通事故的诱因大多数都是因为酒后驾驶,酒后驾驶不仅仅会伤害到别人,也伤害到自己,很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就因为那一个侥幸心理,真的值得么?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话虽老套,但道理永不过时。这不仅仅是一条口号,更是我们行车安全的保障。敬畏生命,遵守交通规则;拒绝酒驾,从你我做起。

 
责任编辑:梨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