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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记心间——梨树法院“战”疫期间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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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8-14 09:19:59 打印 字号: | |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梨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迅速行动,把疫情防控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进入法院首先要经过严格的安检,安检人员要检查行程码、询问前30日的具体行程、有无接触史、有无预约,并对个人信息进行细致的登记,方可进入。”对于疫情期间的立案、接待工作,梨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丹为我们做了详细的解答。

随着地区性疫情的到来,梨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法院人不惧困难的精神,多措并举,切实做好诉讼服务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托网上立案减少人员聚集。当事人只要在微信打开“吉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按照步骤填写、上传内容即可,实现了当事人在家立案。立案后拨打预约电话3196033进行预约,法院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完当事人轨迹信息后会告知预约时间,当事人方可到院来诉。运用诉前调解把问题解决在立案之前。随着人民法制思维的健全,法院面临人员少、案件多的重大压力,在立案过程中,工作人员细致的排查出案件标的少,双方当事人意愿调节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致力于把问题解决在立案之前。双方调解可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进行语音视频,所有视频内容均记录在案,有效的解决疫情地区人员无法到院的问题。截止目前,诉前调解共立案700余件,调解成功400余件(其中一次性给付100余件,达成协议200余件)。

维护当事人利益财产保全建新功。梨树法院实施《网络财产保全办法暂行规定》,在立案后可向法院提出网络财产保全,法院将对被告人全国3600多家银行(包括支付宝、微信等)的账户进行查询,依据诉讼标的进行查封,在有效保护申请人权益的同时,起到了督促被告人应诉、促成调解的效果。此外立案庭还设立了保全保险窗口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升服务质量让当事人不慌乱。很多当事人可能从来没打过官司,对法院流程系统不清楚。针对于此,梨树法院设立有专人值守的导诉台,引进了叫号机、服务评分器等设备,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窗口意识、服务意识,同时也有效地减少了当事人焦躁的情绪。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梨树法院主动适应疫情期间司法新需求,探索新路径,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向老百姓、当事人交上一份智慧、便民、高效的答卷。

 
责任编辑:梨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