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法院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化解中心成立以来,通过对林业部门和国土部门涉及违法占用各类土地进行处罚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调解工作的开展,中心工作人员已大致掌握了诉前化解此类案件的相关方式方法,诉前化解工作有序进行。
为最大程度保护辖区环境,督促相关企业和行政机关提高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中心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涉及环境管理相关案件。5月22日,梨树法院行政庭主管领导宋志军、行政庭庭长赵艳平等人针对县环保局对四平桑德环卫有限公司违规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前往被执行人公司进行实地化解。
因该案处罚数额较大,当事人履行有难度,宋志军和赵艳萍积极与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协调罚款给付方式,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可行的解决方案。赵艳萍通过对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讲解,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充分认识到了违规排放污水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承诺会在三日内积极与县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将罚款问题处理完毕,不需要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表示日后会注意保护环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此次诉前协调化解工作的开展实现了在环境保护诉前化解工作的实质推进,为诉前协调化解工作在各类案件中的广泛运用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