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科技法庭”助力黑恶犯罪审判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4-14 15:13:31 打印 字号: | |

    4月14日上午9时,梨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某、陈某等七人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该案由梨树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莹担任审判长,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钧出庭支持公诉。

因该案庭审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庭审人员聚集,保障诉讼参与人人身安全,同时确保在押被告人合法诉讼权利得以实现,梨树县人民法院迅速启动“科技法庭”庭审工作模式,通过互联网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赵某等七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陈某等七人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罪名。被告人赵某与其堂兄赵海(已判决)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多次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被告人陈某、李某系被告人赵某的小弟,参与赵海、赵某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犯罪活动,先后实施阻挡潘某某家打粮、强占村民冯某某菜地、威胁证人刘某某出证等违法行为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本案争议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本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赵某、陈某等七人做了最后陈述。

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共计二十余人旁听了本次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公开宣判。

 
责任编辑:梨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