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么快便拿回了自己的土地……”刘玉兰高兴地说。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郭家店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离婚纠纷遗矛盾,返还土地有分歧
1992年刘玉兰与张世军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名男孩张明(现已成年)。1998年,三人在十家堡镇八棵树村六组分得承包田15.4亩。后因刘玉兰与张世军双方感情不和,二人于2013年经梨树县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刘玉兰、张明多次找到张世军向其索要二人应分得的承包田,但张世军迟迟未履行归还义务。
2020年3月20日,刘玉兰、张明向梨树县人民法院郭家店人民法庭递交诉状,要求依法判决张世军返还刘玉兰、张明依法分得的承包田。郭家店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团队法官助理王鹤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给辖区调解员李海霞。
多方对接取成效,诉前调解获成功
调解员李海霞接收案件后及时通过调解平台与双方进行了沟通并了解情况,双方虽表示同意调解,但刘玉兰、张明要求张世军返还10.3亩土地,张世军却认为只应返还其6亩土地,因此双方争执不下。
3月23日,李海霞便将双方同时约至十家堡镇政府调解委员会面对面进行调解,由于矛盾长期积压,双方见面后情绪都比较激动,刚说上几句话就开始争吵。李海霞耐心疏导双方的情绪,并邀请对本地区土地事宜比较了解的司法所工作人员王志勇、包世军协助核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确定刘玉兰、张明实际分得的承包田为0.6垧,双方表示对此无异议。因刘玉兰、张明分得土地为两块,为了便于今后耕种,遂双方协议张世军将另外一块土地(位于十家堡镇八棵树村六组“二节地”0.6垧、共34.5垅)交换返还给刘玉兰、张明,就此双方握手言和。
协议达成后,双方通过登录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对协议进行了确认,并共同到十家堡镇八棵树村对分割土地一事进行了备案,同时将双方粮食直补账户进行了划分登记。
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刘玉兰、张明更是连连对调解人员表示感谢,对梨树县人民法院郭家店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工作表示了肯定。刘玉兰说:“真没想到,不花一分钱,就拿回了自己分得的土地,还避免了父子对质法庭的尴尬……”
寻求纠纷“最优解”,高效便捷促“双赢”
疫情期间,相较于直接以判决结案,调解在一定程度上更有利于保障双方的利益。郭家店人民法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从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及时予以调解,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缓解了员额法官的办案压力,实现了诉前调解全覆盖,让纠纷还未形成诉讼就得以化解,既维护了司法公平正义,又避免了社会矛盾升级,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