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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首次隔空审案 网络助力轻刑快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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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3-18 15:23:32 打印 字号: | |

公诉人、被告人、网络信号是否稳定?能否听清法庭现场语音?”“审判长,画面稳定,音质清晰,可以开始庭审。”3月18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被告人王某、边某的两起危险驾驶案件法庭审理正式开始。

本次法庭审理由梨树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莹独任审判、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钧出庭公诉,这是梨树法检两院“一把手”首次通过互联网以入额法官、入额检察官的身份“同庭隔空”办案,也是法检两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促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推动院领导带头办案的重要举措。

开庭前,法院院长张莹与合议庭成员一起作了充分准备,详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认真研究分析案情,并指导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张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审判经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进行得井井有条、规范有序。检察院检察长张爱钧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针对犯罪事实当庭出示证据,就本案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方面充分发表公诉意见,指控犯罪有理有据,答辩有力有节,被告人边某、王某分别对其犯罪事实进行了陈述和辩护,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整个庭审过程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张弛有度,规范高效。

上午10时,法庭当庭宣判。判决如下:被告人边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庭审正值疫情防控期,为避免审理过程中人员聚集,保障诉讼参与人人身安全,梨树法检两院充分利用远程提讯工作机制,依托三方远程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梨树法院迅速启动“科技法庭”庭审工作模式,通过互联网连线公开开庭审理这两起案件。

据了解,2019年11月29日,被告人边某酒后驾车行驶至小宽镇附近一个大桥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被告人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1.4mg/100ml。2019年12月31日,被告人王某酒后驾车行驶至梨树镇健美街某小区门前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被告人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1.5mg/100ml。二被告于2020年3月13日被梨树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并于今日正式开庭审理。

我在法院工作多年,像今天这样法院院长和检察长‘隔空’审案还是第一次见到。”县法院法官刘秀平发出感叹。

本次庭审既是利用互联网手段快速审理的一场“科技庭审”,也是院领导执法办案常态化的一次示范引领,更是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责任编辑:梨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