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家福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学习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特赦实施工作和政法队伍廉政建设。胡家福强调,全省政法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依法做好特赦实施工作,扎实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抓好政法机关正风肃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胡家福指出,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再次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们党推进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仁政之举,集中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对展示执政自信、建设法治中国、促进发展稳定、捍卫大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全省政法机关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和战略意图,准确把握特赦令、特赦决定精神,坚持慎刑恤囚,实现德法相彰,扎扎实实做好特赦实施各项工作,确保取得最佳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一要强化无缝对接。省委政法委要统筹做好特赦实施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政法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工作流程,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问题,要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决不能出现工作卡壳、推进不畅等情况;对涉及外省侦办的案件,要积极与涉案地办案部门沟通协调,及时互通信息,确保全省特赦有序顺利实施。二要强化依法办理。要严格把握特赦案件实体条件和办理程序,紧扣“九类特赦对象、五种禁止情形”,进行全面拉网排查,细致甄别服刑罪犯档案信息、裁判文书等证据材料,对拟报请特赦罪犯,切实加强现实危险性评估,对符合特赦条件的逐案审理,依法公正作出裁定,做到应赦必赦、不漏一人,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三要强化教育帮扶。要做好特赦人员释放前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遵纪守法、回报社会。对其他服刑罪犯及其家属,要加强政策宣讲、说服教育,维护监管秩序和社会稳定;对原案受害人及其家属,要加强引导、安抚,及时澄清误解、回应关切。要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积极做好无单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四无”被赦人员的安置帮扶工作,依法按政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措施,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四要强化审核监督。要严明工作纪律,及时跟进警示教育,依法公开特赦的范围条件,公示拟特赦对象,坚决杜绝“以赦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行为,确保特赦实施公正廉洁、公开透明。要坚持关口前移,注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对特赦实施中发现的职务犯罪行为,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五要强化舆论引导。聚焦本次特赦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社会效果,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分步骤、有节奏地做好网上网下特赦宣传工作。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严格落实“三同步”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特赦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胡家福要求,要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破解政法工作难题的根本途径来抓,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确保打通政法领域改革最后一公里。一要以更高的站位推进改革。要牢牢把握当前政法领域改革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历史新方位,迈入由点向面拓展、由易向难挺进、由分向合转变的发展新阶段,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政法领域改革实践中有的地方存在的认识不统一、举措不配套、推进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风险评估、科学论证,着力研究破解改革进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二要以更强的担当推进改革。要切实抓好政法机关改革后的体制机制创新,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抓手,有效推动机构职能整合、人员队伍融合、机制流程衔接。要切实抓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解决好权责平衡、监督制约、案多人少等难题,不断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切实抓好惠民利民改革,进一步深化诉讼服务改革、检察服务改革、公安“放管服”改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政法公共服务从有到优、从优到精的提质升级,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在政法领域改革中拥有更多获得感。三要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改革。要对照《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吉林实际,进一步细化改革路线图、时间表,逐项摸排改革任务进展情况,逐一细化任务责任,分解操作步骤措施,推动改革落细落小落地。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打造更多具有吉林特色政法改革亮点工程。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稳妥有序推进省市县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胡家福强调,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身处关键位置、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是政法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落实者,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一要在管控廉政风险上精准用力。深刻汲取个别政法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用来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谋利,绝不能以权压法、以权谋私、徇私枉法。针对选人用人、执法办案、资金使用、审批监管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要加强行政监督、法律监督、制度监督和群众监督,做到执法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有效延伸到哪里,着力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最大限度地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二要在完善制度机制上全面加力。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要严格履行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真正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门”。要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小毛病”发展成致命伤,防止从“违纪”走向“破法”。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从严律己,为干警做好样子、立好标杆,自觉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要严格执行《吉林省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十个严禁规定》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重大信息,个人和家庭的重要事项,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向组织报告。三要在从严查处惩治上持续发力。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有案必查,既坚决查处问题严重的党员领导干部,又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典型案件要集中通报、定期曝光,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不想腐的浓厚氛围。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打一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坚决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确保干警清正、队伍廉洁、政法清明。
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金波,省法院院长徐家新出席会议。省委政法委委员参加会议,省直政法各部门和省法学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