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情况反馈会的全省通报,认真学习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就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讲话精神以及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认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的不足,扎实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7月1日,梨树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九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推进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县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张莹主持,全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张莹全面、系统的传达了省委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情况反馈会的全省通报以及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就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讲话精神以及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并对下一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张莹指出:过去半年里,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战果,但是仍然存在审判力量薄弱、“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效果不明显等不足之处。要以此次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通报整改为契机,主动认领、立行立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抓好“7.25”和“8.20”专案“打财断血”工作,有效形成“打财断血”合力,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最后,张莹就下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坚决扛起重大政治责任,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
二要坚决压紧压实责任,围绕中央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各部门要主动认领,周密部署,抓紧落实整改措施,有序推进我院问题整改,确保“7.25”和“8.20”专案“打财断血”工作按时完成。
三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思想政治观念不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力,对落实中央反馈意见工作拖延迟缓的部门及个人,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人责任,对屡教不改者调离岗位并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