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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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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1-25 10:34:28 打印 字号: | |
梨树县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一审民商事案件:本院辖区内或本院有管辖权的诉讼标的额在8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当事人提出申请再审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下、拘役、管制等刑事案件。
    本院受理不服本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请再审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对被告为市、县、区级以下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
    本院受理不服本院的行政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当事人提出申请再审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梨树县人民法院下设梨树法庭、郭家店法庭、孤家子法庭、榆树台法庭。
梨树法庭管辖范围:树文街、奉化街、喇嘛甸、四棵树、康平街、朝阳街、太平、白山、大房身、杏山、梨树乡、十家堡(不含原三家子镇)。
郭家店法庭管辖范围:郭家店镇(乡)、万发镇(不含原太平镇)、东河、双河乡、董家镇、孟家岭镇、十家堡镇原三家子镇辖区。
孤家子法庭管辖范围:孤家子镇、沈洋镇、小宽镇、小城子镇                  
榆树台法庭管辖范围:榆树台镇含原团结乡、董家乡、金山乡、泉眼岭乡、胜利乡、林海镇、刘家馆子镇。   
责任编辑:杜涌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