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梨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公告
分享到:
作者:果俊旻  发布时间:2018-08-30 12:08:47 打印 字号: | |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市部署,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2018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以下十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1、在农村地区操纵换届选举、侵蚀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聚众滋事、欺压残害村民的“黑村官”、“黑村恶”和宗族恶势力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2、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横行作恶,破坏一方治安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3、在校园、企业周边欺压在校学生、扰乱教学和生产秩序、侵害企业利益、破坏投资环境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4、信息公司、调查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物流公司、物业公司等新兴行业以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摆队形”或其他软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他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5、在房地产开发、矿产开采、工程建设等领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6、在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装潢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进场费和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7、在建筑工地、新建居民小区强揽工程、强销建材、强装强卸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线路、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9、在火车站、客运站等场所控制出租车、“跑线车”,漫天要价、打骂乘客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10、在宾馆、洗浴中心、歌厅、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434-5270818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434-5254056

县监察委举报电话:0434-5225134 

县检察院举报电话:: 0434-5232000

县法院举报电话:0434-3196012

网上举报邮箱:lsgajdhdd@sina.com

来信地址:梨树县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

梨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邹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