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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在行动】被告人赵品德“恶势力性质”犯罪一案在梨树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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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文军、果俊旻  发布时间:2018-12-20 14:15:53 打印 字号: | |
  2018年12月18日上午9时,梨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品德涉嫌职务侵占、非法持有枪支等罪一案。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品德等四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被告人赵品德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欺骗手段,侵占集体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被告人赵品德利用主管本村集体资金的职务之便,挪用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三)被告人赵品德利用担任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之便,收受或向他人索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四)被告人赵品德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构成行贿罪。

(五)被告人赵品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伙同他人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届取国家种植补始款,数镇巨大,共行为构成诈骗罪。

(六)被告人赵品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向村民索要建房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七)被告人赵品德以不发包机动地的手段,强制多户村民交纳秸秆费或任意占用他人承包的土地,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八)被告人赵品德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本案争议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本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赵品德等四人还进行了最后陈述。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座无虚席。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内新闻媒体、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共计50余人旁听了本次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公开宣判。 

                来源:梨树县人民法院

编辑:田文军、果俊旻
责任编辑:果俊旻